银行卡收单价改征言 借贷分离有望落地
金融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5/8/11 10:33:37
业界讨论已久的刷卡手续费借贷分离或将迎来突破性进展。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有关问题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经发至各相关单位。
按照《意见稿》,此次的手续费问题将取消行业分类,实行借记卡、信用卡差别定价,放开收单服务费等。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借贷分离、取消行业分类”,这是往市场化方向迈出的一大步,有利于支付清算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创新。
借记卡、信用卡差别定价
所谓“借贷分离”,简单地说,就是持卡人在消费时,刷信用卡和刷借记卡,商家需要缴纳不同的手续费。目前,借记卡与贷记卡(信用卡)执行相同的刷卡费率,但贷记卡的资金成本和借记卡并不一样,这也导致一些行业乱象。
事实上,有关“借贷分离”的讨论已有些时日。今年2月底,央行就已下发《关于2015年支付结算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按照“借贷分离、取消行业分类”的思路,制定定价改革方案、确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此外,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此前也曾表示,应该取消商户分类定价差别。他还表示,借记卡和贷记卡应分开定价,实现借贷分离是共识。
不过,在随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业内期待的“借贷分离”(借记卡和信用卡收取不同的刷卡费率)思路,被国家发改委解读为,直接实施存在一定风险,担忧商户会拒绝消费者刷“费率高”的信用卡。
行业分类方面,当时的征求意见稿改革的重点在于简化合并商户分类,拟将3类商户类别将简化为2类,餐娱类商户类别将取消,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商户将并入“一般类”,与当时列入“一般类”的商户执行相同的刷卡手续费标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家发改委彼时觉得费率调整理由不够充分,不过还会继续推进。
在新版的《意见稿》中,业界期待已久的借贷分离和取消行业分类均被列入。
按照新版《意见稿》,发卡行向收单机构收取的费用采取借贷分离的方式,借记卡收取不高于0.35%的手续费,封顶不高于13元;信用卡不高于0.45%。
此前,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借贷分离主要是考虑到借记卡和贷记卡的资金成本,风险属性等不同而做的差异化处理。
拟取消行业分类
《意见稿》中还提出了取消商户行业分类,不再根据商户类别区分不同费率,所有行业实行统一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上线标准,且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的刷卡手续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等自主协商确定费率水平。
此前,由于不同行业商户的费率不一致,市场上“套码”现象屡禁不止。
国
家发改委于2013年1月下发的《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即“66号文”),餐娱类商户合计1.25%的费率,发卡行拿走0.9%,银
行卡清算机构(银联)的网络服务费为0.13%,收单服务费为0.22%;一般类商户上述三类服务费分别为0.55%、0.08%和0.15%。
而按照《意见稿》,收单服务费则由收单机构向商户自主协商;清算机构向发卡行和收单机构分别征收不高于0.325%的网络服务费,封顶不高于3.25元。
按
照《意见稿》的分析,当前收单环节竞争较为充分,放开收单服务费不会出现收费水平明显上涨的情况,调整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及封顶控制措施后,总
体上进一步降低了各类商户刷卡手续费支出;放开收单服务费等竞争环节收费,将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上限控制,有利于发挥市
场决定作用,形成合理收费水平,也有利于引导运营机构完善经营管理机制。
【免责声明】
金融人才网发布的资讯,是为传递共享信息为目的,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本站转载的部分资讯稿件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