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工资标准应实施违例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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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8/13 9:04:35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人才网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当年的宣言,意在保证工作者有“足够生活工资的条款”。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截至8月9日,今年全国已有18个省市调整了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工资标准的是北京,为14元。但问题在于,其执行过程中,仍然会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个别企业以单位效益、员工绩效、扣罚工资条款以及婚假、产假、年假等等名目,把员工工资压缩到工资以下。需要有强制性措施来严防此类行为,建议增设违例性惩罚,对故意违反工资的企业实施行政性惩罚和罚款。 根据各省市公布的数据,中国专业人才网(www.djob.com)统计发现,截至8月9日,今年全国已有18个省市调整了工资标准。其中,月工资标准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工资标准的是北京,为14元。 工资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其意义何在呢?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当年的宣言,意在保证工作者有“足够生活工资的条款”。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我国《劳动法》对工资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既然是各地的工资,实在是不能再低了。但问题在于,其执行过程中,仍然会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个别企业以单位效益、员工绩效、扣罚工资条款以及婚假、产假、年假等等名目,把员工工资压缩到工资以下。这种案例时有发生。 尤其是企业效益,需要明确的是,企业购买的是劳动者付出的是劳动价值,劳动者只要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履行了劳动义务之后,就必须得到不少于社会规定的限额的劳动报酬,不论其所在单位效益好坏。 因此,需要有强制性措施来严防此类行为,建议增设违例性惩罚,对故意违反工资的企业实施行政性惩罚和罚款。 另外,我国《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但规定归规定,具体如何执行才是关键的。为了保证劳动者利益,还须适时将工资上升到立法层次予以考量,出台相关的《工资条例》,建议由人大单项立法,以加强工资执行中的强制性和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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