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全民医保国家何喜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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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8/6 9:16:43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人才网
7月2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我国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这条新闻在几大门户都高居排行榜前列,观察网友反应,斥责之声几乎一面倒。卫生部长的说法是否属实?中国的全民医保为何不受大众待见?医疗问题的症结究竟出在哪里? 全民医保:在数量上的确成立 2010年末,医保覆盖12.5亿人 人社部2010年末的数据显示,到“十一五”(2006——2010)期末,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约4.2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亿人,合计约12.5亿人,基本覆盖全民按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人口数为13.4亿,2010年末这两项医保的覆盖率就达到了93.2%。两年后,基本医保覆盖96%人群,应该可信。网友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我在药店买感冒药一盒3.6元,在医院配一盒7元,挂号费0.8元,报销40%,算下来要还要5元,这也是医保?你给14亿中国人每人投一块钱,覆盖率就100%了,另外14999亿公务员们分了;住院比以前更贵了,报销的也就是多出来的。从这些有代表性的网友留言可以看出,网友担心的问题有几个:1:名义上覆盖了又怎么样?如果无法实际享受到福利,也是白搭。2:覆盖的公平度如何?是不是大部分的医保费用被一小部分人享用了?3:如果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医疗服务,享受的福利是不是大部分要去冲抵价格虚高的部分等等。全民医保:在质量上的确名不副实小病基本不能覆盖城镇基本医保有一个起付线,在一年内,累计的医疗费用必须要超过某个数,才能报销。以北京为例,参加城镇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纳入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范围的费用标准,是累计超过1800元。也就是说,一个在京工作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1800块以内的医疗费用是要自付的,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个数的,即便医保覆盖了也享受不了实际的福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另外,新农合也设有起付线,综合下来,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而且,不少地方,同样的药,参与新农合的医院比没参与新农合的卖得贵。小病如果在新农合医院问诊,即便理赔也得不偿失。不如干脆自掏腰包上药店买药或去私营医院看病。小病医保这块称得上形同虚设。…大病难覆盖,一旦得病就陷入绝境据了解,2009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约55%;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为55%。患者,特别是得了大病的患者个人仍然要支付大量医疗费,“因病返贫”的家庭还不少。例如,对于那些发病率不高,但是影响到病人生命,同时医疗费用重大的疾病,例如儿童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医疗保险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目前医保的封顶线设计,便使得这部分病人的重大医疗费用,更多的落在了病人的家庭身上。我国目前的三大社会医疗保险都有封顶线,比如病人的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不得超过地方平均收入的六倍。即使以我国现有人均GDP三万元来计算的话,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也不能超过18万元。对于大病病人来说,这个限额显然无法起到对大病风险的保障作用。这意味着,得到大病的民众,很容易就陷入绝境,这是医疗问题中面临困难的一个群体。外出农民工的难题:覆盖了也是白覆盖中国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4641万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余的1.1亿只能参加新农合。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得不到实惠。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就小病而言,全民医保基本覆盖不到;困难的大病群体,一旦得病就陷入绝境;上亿农民工,新农合之于他们是形同虚设。覆盖率达96%的“全民医保”含金量可想而知了。再者,不管怎么覆盖,政府医疗费用支出流向大众的相当微薄以2009年统计数据测算,政府和社会的卫生支出分别占到当年卫生总费用构成的27.5%和35.1%。个人占了37.4%。2004年北大一份《我国政府卫生支出及其公平性探讨》的论文,大致估算出当时我国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大约为1.67%,这群人直接获得了25%的政府卫生支出。2006年9月,卫生部前副部长殷大奎引用中科院一份调查报告的数字称,在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政府那百分之27.5%的投入中,很大部分是被自己人享用了,而流向大众的部分其实相当微薄,所谓全民医保的国家,整个的医疗支出,减去政府自己人享用的那部分,其实绝大多数都是个人和社会支出的,而想想中国的税负之重,更能反衬出这全民医保的荒诞。不得不长期购买劣质医疗服务是更大问题“伪市场化”让医疗服务乏善可陈1978年至2005年,中国的GDP(现价算)增加了50倍,社会卫生总开支增加了78倍,其中,个人医疗开支增加了200倍;可是同期,全国各类医疗机构只增长了76%,医护人员增加了75%。如此快速增长的医疗需求追逐如此缓慢变化的供给,看病既贵且难,还有什么奇怪的吗?从2005年到2009年,城市化还在推进,老龄化也没有停止步伐——这些都指向医疗需求的更高增长。这样来论医疗服务的供求形势,当然是供不应求,加供不应求,再加供不应求。严格限制市场准入,供需严重不平衡,公立医院坐收垄断之利,这种“伪市场化”让国人在“看病贵”的同时,还得看医护人员的脸色行事,这样的医疗服务,岂能和供给平衡甚至过剩的市场化医疗所提供的服务相比呢?因此,劣质服务所表示的其实就是这层含义。真正市场化的效应也许比“全民医保”大得多据介绍,2010年,中国大陆的卫生总费用为19600亿元,占GDP的5.28%。如果放手向私人和机构开放医疗服务,引入健全的市场机制,采用针对性强的措施刺激医疗服务供给。使得在竞争机制下,医疗服务和需求能够达到平衡,按照一般的价格原理,医疗服务的价格很可能出现比较大的下调。…倘若医疗服务价格因此降低20%,则可以节省3920亿人民币,这部分钱就可能超过目前“全民医保”流向大众的资金了。如果医疗服务价格降低27.5%以上,节省的钱就超过了目前政府一年全部的卫生支出。另外,引入市场机制还有更良性的社会效应,患者得到了价格更合理、更贴心的医疗服务,满意度会大大提高。医生服务态度好转,医疗行业“门难进、脸难看、病难治”的形象也将改变。如此,“医患对立”将得到根本缓解。相比“全民医保”,推行真正的市场改革,改变“不得不长期购买劣质医疗服务”现状,效应也许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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