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50元
金融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09/4/25 13:01:21
23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8年度我省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予以明确,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750元,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56元。
南昌新余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2000元
根据公布的数字,2008年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750元,和2007年度月平均1533元相比,在岗职工人均月收入增加了217元。2008年度全省各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中,有两个设区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2000元,分别是南昌市和新余市。南昌市为2141元,新余市达到2192元。
同时,在2008年度全省各设区市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中,只有新余市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了2000元,达到2306元,甚至新余市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其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4元。另外,去年只有南昌市、新余市和鹰潭市超过了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南昌个人每月应缴102.77元社保
另外,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应缴费的多少,是依据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以此次公布的南昌为例,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41元,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低于2141元,按不低于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即计算基数为1284.6元。根据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承担20%,即每月应缴纳256.92元;个人承担8%,即每月应缴纳10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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